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来源:港建集团 时间:2022-09-26 19:36:00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各金融机构:
为弥补近期资金缺口,我公司现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
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三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公司简介详见附件1)。
二、本次融资种类
(一)流动资金贷款。
(二)永续类融资。
本次公开征集的永续类融资合作方案种类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等国家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可将融资款项计入公司权益类会计科目的永续类融资方案(不限具体产品种类)。若根据会计法规及行业惯例认定为负债类的融资方案,将不纳入此次征选范围。
(三)保理类融资。
(四)融资租赁。
(五)报送其他类别融资方案的,不予收件。
三、融资要约条件
针对上述四个融资种类,我公司已分别预设方案报送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对方案的交易结构、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增信措施、资金到位时间、其他条件等进行了规范。模板内容构成本次融资要约条件,对未按模板要求填报的方案,不予收件。
四、方案报送截止日期和途径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金融机构在以上融资要约条件基础上设计融资方案,并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融资方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金融机构全称)+[流动资金贷款/永续类融资/保理类融资/融资租赁方案],邮箱地址:756534787@qq.com。同时,请各金融机构及时向我公司寄送融资方案纸质原件,收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70号汽车综合服务楼6楼,收件人:陈敏,联系电话:18782963869。
各参选金融机构应承诺遵守我公司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将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6)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方案及《廉洁承诺书》的金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融资方案公开征集活动。如报送方案拟融资主体为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参选金融机构应向具体融资主体和我公司同时出具《廉洁承诺书》。
五、公告网站(媒体)
按《三江新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征集公告同步在宜宾三江新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官方网站、港建集团官方网站、港建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各参选机构可通过上述渠道查阅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上述网站登载的征集公告及其附件文本为标准文本。
六、方案评审流程
(一)基本程序
我公司将根据《三江新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汇总收集到的方案,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专家组意见,专家根据方案要素综合评判选出一个或多个重点推进方案。我公司同步推进各方案,单个方案达到上报条件(如取得融资授信或具备提款条件等)后,一事一议,逐笔按相关规定履行方案报审程序。
(二)评审答疑
专家评选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可视情况与报送方案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电话答疑,请各参选机构指定1名以上联络人,具体负责方案答疑、联络沟通等相关事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电话答疑内容需由联络人签字确认,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扫描件;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电话答疑内容出具加盖参选金融机构公章的《补充方案》或相关说明,电话答疑内容视为报送方案组成部分。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电话答疑无效:
1.评审当天未提交经联络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电话答疑内容相关书面材料或出具材料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2.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出具或出具的《补充方案》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七、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金融机构注意,以下情况将做不收件处理:
1.报送流动资金贷款、永续类融资、保理类融资、融资租赁方案以外的其他融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融资要约条件、未按模板要求报送方案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虽发送扫描件但在正式评审开始前不向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纸质原件的;或方案扫描件与纸质原件不一致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各金融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居间费用。对于方案后续实施时由我公司承担费用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或保险公司、资金托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三)在融资方案推进过程中,若出现报送方案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在短期内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况,金融机构需及时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关于无法继续推进××方案的函》,并说明原因。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过程中,若出现原方案中相关要素有调整的,金融机构需及时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补充方案》,并写明调整原因。我公司有权根据推进延期或要素调整具体情况选择终止方案。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案落实且拒不向我公司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我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拒收其报送的任何融资合作方案的措施。
(四)如同一融资合作方案由多家融机构资合作提供的,报送的方案需由所有融资合作机构加盖公章,各融资合作机构应分别出具《廉洁承诺书》;或由一家机构盖章报送、其他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7),方案通过评选后,各其他机构补充出具《廉洁承诺书》。未收到全体融资合作机构出具的《廉洁承诺书》前,我公司有权不配合提供资料。
(五)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尽调材料的,我公司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授信条件并终止方案合作。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敏,18782963869
(二)联系邮箱:756534787@qq.com
(三)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70号汽车综合服务楼6楼
附件:1.融资主体简介
2.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模板)
3.永续类融资方案(模板)
4.保理类融资方案(模板)
5.融资租赁方案(模板)
6.廉洁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融资主体简介
一、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建集团”)是三江新区、宜宾临港经开区下属国有企业,2020年11月,经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在原宜宾临港建设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升格成为国有一级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22129.0917万元。
截止2021年底,港建集团共开展项目建设700余个,其中省重点项目约20个,市重点项目100余个,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300亿元;牵头与四川铁投、华西集团、中交四航局、中交养护等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开展沿江老工业区基础设施一期、二期PPP项目、散货泊位PPP、创新孵化基地(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四川轻化工大学(白酒学院)一期招商投资建设项目等17个投融建项目建设,引入社会资本200余亿元,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约60亿元。
港建集团现有高级职称7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师1人,一级造价师4人,一级建造师12人,中级职称及资质约90人。目前,按照港建集团发展战略,已组建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临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参股宜宾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时代建材有限公司,代管宜宾临港城市发展公司。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港建集团将按照“1+5”发展构架,以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为基础,以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的项目管理体系为支撑,以高质量建设三江新区为己任,按照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发展思路,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拓展公司业务,着力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国资平台公司;通过权属企业的协同联动,打通建筑行业全产业链条,高质量推动三江新区城市建设管理,逐步构建“六位一体”(资本运作、工程建设、工程咨询、城市管理、建筑材料、开发运营)主营方向,融合型、多业态的新兴投资建设集团。2022年,力争达到资产规模90亿元、营业收入8亿元;到2023年,力争资产规模100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成为具有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到2025年,力争达到资产规模120亿元、营业收入15亿元,获得AA企业主体信用等级,取得市政工程一级资质、钢结构安装和装饰装修一级资质、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二、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原为宜宾港腾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于2021年3月股权划转至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成为专注建筑施工业务的二级公司,并于8月正式更名为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经营范围涉及住宅房屋建筑、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和装修业、市政公用工程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扎根临港,深耕建筑施工领域,相继承建施工项目4个,“极米光电产业园”、“宜宾锂电产业技术研究院”、“美达中国运营中心”、“钢猫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承担代建管理项目“港腾·龙栖湾”、“港腾·龙观嘉园”、“伴山悦城”,“裕同科技”、“长江北路提升改造(人行下穿通道)项目”、“百里翠竹增量扩面提质增效项目”、“长江桥头及周边景观工程【挂弓山森林公园(一期)】一标段”等10余个。
公司在精雕细琢项目品质的同时秉承“向质量要市场,向管理要效益”的企业理念,持续围绕“一个扩大、两个提升、三大突破”的目标,即坚定不移地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管理能力,提升资产回报率;实现人才、管理、质量三个突破。在未来的征程中,公司将依靠强化管理,坚持走品质兴业之路,不断自我提升、自我跨越,实现公司的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三、宜宾三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三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18日,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是港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营”五位一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原市政园林分公司为基础组建而成,是集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施工·环卫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运营单位。主要从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污水管网、照明、绿化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城乡环境整治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建筑装修装饰、城市公园运营、城区水体维护、苗木产销、生态农业等业务。核定编制34人,现有员工32名。
2021年,三江市政公司承接了约4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69条市政道路附属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146条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5个政府弃土场运营管理、4个洗车场运营管理等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中心城区部分应急突击整治、市容市貌整治等临时安排工作。
四、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
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属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建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装配式建筑、矿山投资与开发、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预拌砂浆生产与销售、建材(钢材、水泥、木材、模板)销售、工程机械、建筑模具租赁、交通运输物流、钢结构装配式与PC构建生产销售等,主要保障三江新区重点项目及南溪主城区建设建材供应。依托港建集团发展平台,公司围绕发展建材规模经济,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着力打造产品系列化配套供应的全产业链建材经营实体,立足宜宾开拓覆盖川南的建材生产基地、建材销售市场,不断壮大企业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力争使公司成为宜宾乃至川南建材行业排头兵。
附件2
XX银行XX分行/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方案(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具体融资主体):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发出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拟提供以下融资合作方案参选。
一、融资方案
(一)交易结构:流动资金贷款。
(二)融资主体: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授信要求在附件1中列示的公司中选择。
(三)融资合作机构:XX银行XX分行/支行。
(四)融资额度:【XX】亿元(需针对融资主体具体财务情况报送确切申请授信额度)。
(五)融资期限:XX年或X+Y年。(如设置利率调整或到期选择权,需明确X年期满后利率是否调整及调整方式,否则将仅按前X年统计融资期限。同时,需明确是否接受提前还款及融资人提前还款需满足的条件与承担的义务)。
(六)综合成本:
1.贷款利率【XX】%/年或LPR+【XX】BP%/年(按方案报送当月计算为【XX】%/年),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如为浮动利率的需注明调整方式,并明确报价利率是否含税,利率是否随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
2. 其他:(列明除贷款利率外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须明确费用收取方及对应费率或金额,且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费用)。
(七)资金用途:由各参选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行内授信政策自行拟定【如: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定向置换到期流贷(如有定向使用要求的请明确)或支付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应付款项】。
(八)还本付息方式:按月/季/半年/年付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本。
(九)增信措施:由港建集团或其他非A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提供担保(请提前咨询联系人可担保公司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增信措施或增信措施较少方案。
(十)资金提取方式:一次或分次提取。
(十一)资金到位时间:2022年xx月xx日。参选银行需列明本次报价有效期限与授信批复有效限。
(十二)其他条件:列明申报授信审批、提贷、后续检查时须提供的发票、股东决议、交易合同等文件或特殊要求(如存单质押、存款回报);资金使用是否受托支付等。
(十三)联络人:我公司委托以下员工负责方案答疑、具体对接等联络沟通工作。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
二、确认事项
我方已仔细阅读贵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所有内容,充分知悉公告注意事项中各项内容。我方确认将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准备方案资料。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方的融资方案评选结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报送的融资方案未通过贵方评选程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贵方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以未评选通过的方案要求贵方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融资相关工作。若发生该等情形,贵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我公司纳入黑名单(即: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等方式处理我公司相关行为,我公司不持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贵方相关处理。
附件:廉洁承诺书
XX银行XX分行/支行(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以下内容无须随方案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有超过一家融资合作机构的,报送的方案需由所有融资合作机构加盖公章,各融资合作机构应分别出具《廉洁承诺书》;或由一家机构盖章报送、其他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方案通过评选后,各其他机构补充出具《廉洁承诺书》。未收到全体融资合作机构出具的《廉洁承诺书》前,我公司有权不配合提供资料。
2.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尽调材料的,融资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授信条件并终止方案合作。
3.各金融机构向我方报送的融资方案,如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中要素有调整的,需向我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补充方案。如因任何因素导致成本上升或报送方案因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的,需向我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告知我方成本上调情况,我方有权根据调整情况终止方案。
附件3
XX金融机构
(XX融资产品)融资方案(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具体融资主体):
我公司已获悉贵公司发出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经研究,我公司拟提供以下融资合作方案参选。
一、融资方案
(一)交易结构: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拟定融资产品交易结构。
(二)融资主体: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授信要求在附件1中列示的公司中选择。
(三)合作金融机构:XX金融机构(即需与融资主体签订《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等融资相关协议的金融机构)。各融资合作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居间费用。
(四)融资额度:XX亿元(需针对融资主体具体财务情况审慎报送授信额度)。
(五)融资期限:无固定期限或X+N年。
1.如参选金融机构设置融资期限明确为无固定到期日的,需明确承诺融资合同条款、投资者保护机制条款等融资法律、会计文件中不存在加速到期、交叉违约等要求融资主体赎回、偿还或清算融资款项等影响融资主体无条件自主决定不行使债项赎回权的负债性质条款。
参选金融机构需提供发行条款、投资者保护机制条款或合同样式等认定材料。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约定对参选金融机构提供的参选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如参选金融机构未设置固定到期日且设置到期递延选择权的,需明确X年期满后每次递延周期(即递延还款一次延长的时间)。
同时,需明确是否接受提前还款及融资人提前还款需满足的条件与承担的义务。
(六)综合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有关规定,参选金融机构报价应按内部收益率法测算年化实际利率(XIRR、IRR),并参照以下模板要求列明成本构成。
XIRR(如适用)不高于XX%/年,IRR(如适用)不高于XX%/年(如适用)。其中:
1.融资利率【XX】%/年或LPR+【XX】BP%/年(按方案报送当月计算为【XX】%/年),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如为浮动利率的需注明调整方式),并明确报价利率是否含税(同时列明可否开具利息费用的税务发票及具体应税项目),利率是否随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
如设置利率跳升条款(即X年后融资人有权自主决定不赎回债项则债项利率上升的情形),需列明每次跳升幅度并明确是否有最高封顶利率限制,如有,列明最高封顶利率水平。
2.资金托管费(如有):总融资金额的X%,共计XX万元,由XX银行收取(需明确具体的资金托管银行),收费方式为XXX。
3.信托费用(如有):总融资金额的X%,共计XX万元,由XX收取(需明确具体的收费机构),收费方式为XXX。
4.其他:列明除贷款利率外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须明确费用收取方及对应费率或金额,且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费用。
(七)资金用途:由各参选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行内授信政策自行拟定,需明确资金是否有定向使用要求,可否用于偿还委托贷款和融资租赁、保险债权机构等非标准化债务。优先选择资金使用限制少的方案。
(八)还本付息方式:按季/半年/年付息,到期还本。若融资合同或发行文件中涉及约定融资人清算时债务清偿顺序的,参选金融机构需提供合同样式或募集说明书(示范文本)等认定材料。
需列明融资费用以何种形式(如冲减“未分配利润”、支付现金股利等形式)向金融机构支付,并列明可否开具融资费用的税务发票及具体应税项目。
(九)增信措施:由港建集团或其他非A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提供担保(请提前咨询联系人可担保公司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增信措施或增信措施较少方案。
(十)授信提取方式:一次或分次提取。
(十一)资金到位时间:要求2022年X月底前到位资金或根据融资人资金需求情况择机提取。参选金融机构需列明本次报价有效期限与授信批复有效期限。
(十二)其他条件:列明申报授信申报、提款、后续检查时须提供的除基础尽调材料外的特殊资料要求。
1.如授信申报是否需提供立项、可研批复、可研报告(项目经济分析报告)、“四证一书”等项目工程材料(针对资金用途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情形)。穿透核查拟偿还债务原资金用途的相关要求(针对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情形)。
2.如授信提取是否需前置提供合同、发票等用途佐证材料、资金使用是否受托支付。
3.如贷后检查是否需提供还款结清证明(针对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非标准化债务的情形)、采购合同与发票(针对资金用途用于补充经营流动性的情形)、建设工程发票(针对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的情形)等。
(十三)联络人:我公司委托以下员工负责方案答疑、具体对接等联络沟通工作。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
二、确认事项
我方已仔细阅读贵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所有内容,充分知悉公告注意事项中各项内容。我方确认将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准备方案资料。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方的融资方案评选结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报送的融资方案未通过贵方评选程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贵方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以未评选通过的方案要求贵方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融资相关工作。若发生该等情形,贵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我公司纳入黑名单(即: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等方式处理我公司相关行为,我公司不持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贵方相关处理。
附件:1.廉洁承诺书
2.合同样式或募集说明书(示范文本)等融资款项会计属性认定材料
金融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以下内容无须随方案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有超过一家融资合作机构的,报送的方案需由所有融资合作机构加盖公章,各融资合作机构应分别出具《廉洁承诺书》;或由一家机构盖章报送、其他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方案通过评选后,各其他机构补充出具《廉洁承诺书》。未收到全体融资合作机构出具的《廉洁承诺书》前,我公司有权不配合提供资料。
2.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尽调材料的,融资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授信条件并终止方案合作。
3.各金融机构向我方报送的融资方案,如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中要素有调整的,需向我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补充方案。如因任何因素导致成本上升或报送方案因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的,需向我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告知我方成本上调情况,我方有权根据调整情况终止方案。
附件4
XX保理公司
保理融资(工程类)方案(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具体融资主体):
我公司已获悉贵公司发出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经研究,我公司拟提供以下融资合作方案参选。
一、保理融资方案
(一)交易结构:XX保理公司作保理人,通过反向保理的形式(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受让XXX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人)因承建XXX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XXX项目(基础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债权转让后,XXX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向XX保理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本息。
(二)授信主体(基础交易应收账款债权人):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承包方)。
(三)债务人:项目建设业主,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授信要求在附件1中列示的公司中选择。
备注:1.请提前咨询联系人工程项目清单。2.本次方案征集范围仅限于基础交易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保理融资方案,报送其他交易类型方案的,将不纳入此次征选范围。
(四)保理合作机构:XX保理公司,仅能由实际签订《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等债权转让协议的金融机构报送方案。各融资合作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居间费用。
(五)保理额度:【XX】亿元,由各金融机构根据拟融资主体具体情况确定。
(六)保理期限:XX年或X+Y年。(由各金融机构根据拟融资主体具体条件自行匹配融资期限,需明确X年期满后利率是否调整及调整方式,否则将仅按前X年统计融资期限。需明确是否接受提前还款及融资人提前还款需满足的条件与承担的义务。)
(七)保理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有关规定,参选金融机构应按年化实际利率报价,并参照以下模板要求列明成本构成。
综合成本XIRR(如适用)不高于XX%/年,IRR不高于XX%/年(如适用)。其中包括:
1.保理利率(名义利率):XX%/年(请明确利率定价方式为浮动利率报价还是固定利率报价,若为浮动利率报价,请明确定价基准、浮动比例与浮动周期;并明确报价利率是否含税,利率是否随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
2.其他:列明除上述费用外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须明确费用收取方及对应费率或金额。
(八)资金用途:由各参选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行内授信政策自行拟定(如: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九)还本付息方式: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拟定,并附还款支付计划表。
(十)增信措施:由港建集团或其他非A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提供担保(请提前咨询联系人可担保公司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增信措施或增信措施较少方案。
(十一)资金提取方式:一次或分次提取。
(十二)资金到位时间:取得授信后,债务人根据项目实际付款需求提用,参选金融机构需列明本次报价有效期限与授信批复有效期限。
(十三)其他条件:列明申报授信审批、提贷、后续检查时须提供的发票、股东决议、基础交易合同等文件或特殊要求。
(十四)联络人:我公司委托以下员工负责方案答疑、具体对接等联络沟通工作。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
二、确认事项
我方已仔细阅读贵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所有内容,充分知悉公告注意事项中各项内容。我方确认将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准备方案资料。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方的融资方案评选结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报送的融资方案未通过贵方评选程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贵方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以未评选通过的方案要求贵方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融资相关工作。若发生该等情形,贵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我公司纳入黑名单(即: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等方式处理我公司相关行为,我公司不持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贵方相关处理。
附件:1.还款计划表
2.廉洁承诺书
金融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附件5
XX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合作方案(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具体融资主体):
我公司已获悉贵公司发出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经研究,我公司拟提供以下融资合作方案参选。
一、融资方案
(一)交易结构:XX公司(具体融资主体)作为承租人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将(账面/评估)价值合计约XX亿元的XX资产出售给XXX租赁公司,并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向XX租赁公司支付租赁物租金回租使用。
(二)融资主体: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授信要求选择(各融资主体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三)融资合作机构:XX融资租赁公司(即需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融资租赁协议》等融资租赁相关债权债务协议的机构)。各融资合作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居间费用。
(四)融资额度:【XX】亿元,由各金融机构根据拟融资主体具体条件确定。
(五)融资期限:XX年或X+Y年(由各金融机构根据拟融资主体具体条件自行匹配融资期限,需明确X年期满后利率是否调整及调整方式,否则将仅按前X年统计融资期限。同时,需明确是否接受提前还款及融资人提前还款需满足的条件与承担的义务)。
(六)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有关规定,参选融资租赁机构报价应按内部收益率法测算年化实际利率(XIRR、IRR),并参照以下模板要求列明成本构成。
XIRR不高于XX%/年,IRR不高于XX%/年。其中包括:
1.名义利率(租赁利率):XX%/年(请明确利率定价方式为浮动利率报价还是固定利率报价,若为浮动利率报价,请明确定价基准、浮动比例与浮动周期;并明确报价利率是否含税,利率是否随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
2.保证金(如有):总融资金额的X%,合计XX万元(明确保证金缴纳或扣收方式,是否可抵扣最后一期租金)。
3.租赁服务费(如有):总融资金额的X%,共计XX万元(明确按年收取还是一次性扣收),上述费用包含资产评估费、法律顾问费、尽调费与手续费等全部融资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包干使用)。
4.资金托管费(如有):总融资金额的X%,共计XX万元,由XX银行收取(需明确具体的资金托管银行),收费方式为XXX。
5.保险费(如有):需明确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率与保费缴纳方式(一次性/分次缴纳)等保险核心条款。
6.资产评估费(如有):需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名称、评估费用收取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等评估核心条款。
备注:本项针对需承租人单独向评估机构支付评估费用的情形,若融资租赁机构向承租人收取的租赁服务费中包含资产评估费的,需在本条目第3项“租赁服务费”报价中明确租赁服务费包干使用。
7.其他:列明除上述费用外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须明确费用收取方及对应费率或金额。
(七)资金用途:由各参选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行内授信政策自行拟定(如: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八)还本付息方式: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拟定,并附还款租金支付计划表。
(九)增信措施:由港建集团或其他非A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提供担保(请提前咨询联系人可担保公司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增信措施或增信措施较少方案。
(十)贷款资金提取:一次或分次提取。
(十一)资金到位时间:根据融资人资金需求情况择机提取,参选租赁公司需列明本次报价有效期限与授信批复有效期限。
(十二)其他条件:主要列明申报授信审批、提款、后续检查时需融资主体提供的除基础尽调材料外的非常规专项资料【如:租赁物产权证明材料(如:划拨批文、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税务发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物会计核算资料(如:记账凭证、审计报告、竣工结算文件等财务资料)、租赁物收益情况材料(如:租赁协议、收益款入账回单等说明租赁物收益情况的材料)等】。
(十三)联络人:我公司委托以下员工负责方案答疑、具体对接等联络沟通工作。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
二、确认事项
我方已仔细阅读贵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所有内容,充分知悉公告注意事项中各项内容。我方确认将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准备方案资料。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方的融资方案评选结果。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报送的融资方案未通过贵方评选程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贵方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以未评选通过的方案要求贵方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融资相关工作。若发生该等情形,贵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我公司纳入黑名单(即: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等方式处理我公司相关行为,我公司不持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贵方相关处理。
附件:1.还款租金支付计划表
2.参选金融机构认为必要的参选材料(如授信批复)
3.廉洁承诺书
金融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以下内容无须随方案打印)
融资租赁方案报送其他注意事项
1.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申贷材料的,融资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授信条件并终止方案合作。
2.在授信申报与落实过程中,所有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中介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协议》、《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等)原则上由融资合作方签订并承担相应费用。
附件6
廉洁承诺书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具体融资主体):
本单位拟参与贵公司202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公开征选融资方案活动,为有效预防和禁止商业贿赂,防止腐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特向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出具以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贵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我公司(含我公司工作人员,下同)不得向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行贿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金、贵重礼品、物品、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
三、我公司不得向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工作人员提供联谊活动、度假和旅游等活动,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和夜总会等)消费。
四、我公司不得为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报销各种票据费用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购物和学费等)。
五、我公司不得为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六、如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的,我公司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举报,并配合调查。
七、如我公司违反承诺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可采取如下措施,我公司对贵公司及融资方案涉及主体的处罚意见无异议:
(一)将我公司列入贵公司黑名单;
(二)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或限制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所有投标及其他活动;
(三)依法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金融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附件7
授权委托书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融资主体):
我公司声明:同意XX公司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公司于202X年XX月XX日发布的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活动,我公司充分知悉XX公司报送的《XX方案》所有内容,我单位确认《XX方案》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金融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202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