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来源:港建集团 时间:2023-05-06 18:29:00各金融机构:
为弥补近期资金缺口,我公司现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征集融资合作方案。
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临港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宜宾市港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宾三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简介详见附件1)。
二、本次融资种类
(一)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类/票据类);
(二)保理类融资;
(三)融资租赁;
(四)项目贷款:宜宾三江新区大健康医疗产业补短板项目(推介材料详见附件2);
(五)报送其他类别融资方案的,不予收件。
三、融资要约条件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类/票据类)、保理类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四种融资方式,我公司已分别预设方案报送模板(详见附件3至附件6),对方案的交易结构、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增信措施、资金到位时间等进行了规范。模板内容构成本次融资要约条件,对于未按模板要求填报的方案均不收件。
四、方案报送途径和截止日期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金融机构按照融资要约条件设计融资方案,在2023年 5 月 12 日(星期 五 )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融资方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金融机构全称+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类/票据类)/保理类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方案,邮箱地址: 67619065@qq.com 。同时,请各金融机构及时向我公司寄送融资方案纸质原件,收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70号汽车综合服务楼5楼,收件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317660 。
各参选金融机构应承诺遵守我公司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将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7)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方案及《廉洁承诺书》的金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融资方案公开征集活动。如报送方案拟融资主体为我公司以外的其他融资主体(如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参选金融机构应向具体融资主体和我公司同时出具《廉洁承诺书》。
五、公告网站(媒体)
按《三江新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征集公告同步在宜宾三江新区官方网站、港建集团官方网站、港建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各参选机构可通过上述渠道查阅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上述网站登载的征集公告及其附件文本为标准文本。六、方案评审流程
(一)基本程序
我公司将根据《三江新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选聘融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汇总收集到的方案,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专家组意见,专家根据方案要素综合评判选出一个或多个重点推进方案。我公司同步推进各方案,单个方案达到上报条件(如取得融资授信或具备提款条件等)后,一事一议,逐笔按相关规定履行方案报审程序。
(二)评审答疑
专家评选小组进行方案评审时,可视情况与报送方案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电话答疑,请各参选机构指定1名以上联络人,具体负责方案答疑、联络沟通等相关事宜(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电话答疑内容需由联络人签字确认,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扫描件;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电话答疑内容出具加盖参选金融机构公章的《补充方案》或相关说明,电话答疑内容视为报送方案组成部分。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电话答疑无效:
1.评审当天未提交经联络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电话答疑内容相关书面材料或出具材料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2.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出具或出具的《补充方案》与现场电话答疑内容不符的。
七、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金融机构注意,以下情况将做不收件处理:
1.报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类/票据类)、保理类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方案以外的其他融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融资要约条件、未按模板要求报送方案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虽发送扫描件但在正式评审开始前不向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纸质原件的;或方案扫描件与纸质原件不一致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各金融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居间费用。对于方案后续实施时由我公司承担费用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或保险公司、资金托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三)在融资方案推进过程中,若出现报送方案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在短期内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况,金融机构需及时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关于无法继续推进××方案的函》,并说明原因。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过程中,若出现原方案中相关要素有调整的,金融机构需及时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补充方案》,并写明调整原因。我公司有权根据推进延期或要素调整具体情况选择终止方案。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案落实且拒不向我公司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我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拒收其报送的任何融资合作方案的措施。
(四)如同一融资合作方案由多家融资合作机构提供的,报送的方案需由所有融资合作机构加盖公章,各融资合作机构应分别出具《廉洁承诺书》;或由一家机构盖章报送、其他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8),方案通过评选后,各其他机构补充出具《廉洁承诺书》。未收到全体融资合作机构出具的《廉洁承诺书》前,我公司有权不配合提供资料。
(五)未在报送的签章版融资方案中列明授信落实条件及相关非常规尽调材料的,我公司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授信条件并终止方案合作。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周先生
(二)联系电话:0831-2317660
(三)联系邮箱:67619065@qq.com
(四)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70号汽车综合服务楼5楼
附件:
1.融资主体简介
2.项目推介材料
3.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类/票据类)方案(模板)
4.保理类融资方案(模板)
5.融资租赁方案(模板)
6.“宜宾三江新区大健康医疗产业补短板项目”融资合作方案(模板)
7.廉洁承诺书(模板)
8.授权委托书(模板)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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